“以”字新解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11-09-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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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字新解

李桂琼

李桂琼

(重庆三峡学院,重庆万州404000)

中图分类号:H131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3-2738(2011)09-0074-01

摘要:《战国策·齐策四》:“君家所寡有者以义耳。”王力先生《古代汉语》注:“以,疑是衍文。”本文通过探究认为,此“以”字并非衍文,当训为“只是、惟”的意思。

关键词:衍文;新解;例证

《战国策·齐策四》:“君家所寡有者以义耳。”王力先生《古代汉语》[1]教材认为,“以,疑是衍文。”所谓衍文即是指在古书流传过程中因人们缮写、刻版、排版等错误而多出来的字词或句子现象,这增衍的文字,理所当然不能纳入句中来加以理解和翻译。那么,就“君家所寡有者以义耳”一句来看,其中“以”究竟是不是衍文,其实王力先生注释的语气也并不十分的肯定。“疑是衍文”即表明在此可能是衍文,也可能不是衍文。这狐疑不定的判断,便引起我对此进行了重新的思考。笔者认为,“以”在句中应不当作“衍文”来理解,而应作“唯”训,有“只有”的意思。以下试着进一步申论之。

第一、“以”作“唯”训,有字典辞书为据。《古代汉语大字典》[2]“以”词条下有一义项曰:“以,<副词>只是。”并以“君家所寡有者,以义耳”为例,说明“以”有“只是”的意思;《古书虚字集释》[3]第31页道,“以”犹“惟”也,“以”训“惟”,“惟”亦训“以”。说明“以”与“惟”可以互训。《文言虚词通释》[4]一书179页说:“以,副词,意思是:只,只是,仅仅。”说明“以”和“唯”的意思差不多。《古书虚字集释》、《文言虚词通释》等辞书在释“以”为“惟”后,也无不提到《战国策·齐策四》“君家所寡有者以义耳”这一用例,说明“以”并非衍文也。

第二、“以”作“唯”训,有其他文献可以参证。《史记·自序》:“不流世俗,不争势利,上下无所凝滞,人莫之能害,以道之用。”以道之用,言惟道是用也;《史记·韩世家》:“彼韩急则将变而他从,以未急,故复来耳。”以未急,犹唯未急也。我们再看两个例子,如《商君书·画策》:“昔者昊英之世,以伐木杀兽,人们少而木兽多。”整句话的意思是说上古昊英时代,人们只伐木杀兽,人们少而野兽数目多。说明“以”有“只”的意思;《论语·先进》:“如其礼乐,以俟君子。”意思的是说:至于推行礼乐教化的事情,只有等待有德行的君子了。这也说明“以”字可以当“惟”讲。

第三、文献中“以”“惟”是可以互训的。王引之《经传释词》:“惟,独也,常语也。或作‘唯’‘惟’。”[5]“独”,也有“只有”的意思。《经传释词》又云:“惟,犹‘以’也。”这里我们不妨援引其所列举的几个例子,从中不难看出“惟”就是“以”的意思。《书·盘庚》:“亦惟女故,以丕从厥志。”《诗·狡童》:“维子之故,使我不能餐兮。”《左传·僖公二年》:“冀之既病,则亦惟君故。”《左传·僖公五年》:“桓、庄之族何罪,而以为戮,不唯偪乎?”一方面,这些例子中的“惟”的确可用“以”相释;另一方面,“以”、“惟”相训,还有可依从的理据:“以”和“惟”古音同属“喻”母,“以”属“之”韵,“惟”属“微”韵,读音相似,意义相通。所以,既可以将“惟”解释为“以”,也可以用“以”训“惟”。而“惟”即“独”,即“只”也。“惟”“以”互训,不足为怪。

第四、从句子所在的上下语境辨察。冯谖曾受孟尝君指派到薛地收债。临走时问孟尝君“责毕收,以何市而反?”孟尝君说“视吾家所寡有者”。当其收债以后则以孟尝君的命令将债款全部赐给了百姓。孟尝君问为什么这样做,冯谖说,殿下曾言“买些家中缺乏的东西”,臣暗想,殿下宫中珠宝堆积,犬马满厩,美女成行。殿下所缺少的,惟有仁义了,因此臣自作主张为殿下买了仁义回来。结合上下文分析,“以”字在整句话中有其具体的含义和作用,而且以“只有”意义加以诠释,不仅文意贯通,表达自然,而且“以”作“惟”训,放在判断句的主谓之间,表限定语气,这也是符合上下语境的,因此“以”并非所谓衍文。

综上所述,我认为“君家所寡有者,以义耳”一句中,“以”并非王力所说的衍文,而应当作“惟”讲,是“只有”的意思。

参考文献:

[1]王力.古代汉语[M].北京:中华书局,2009。

[2]徐复.古代汉语大字典[Z].上海:上海辞书出版社,2007。

[3]裴学海.古书虚词集释[M].北京:中华书局,1982。

[4]尹君.文言虚词通释[M].南宁:广西人民出版社,1979。

[5]王引之.经传释词[M].湖南:岳麓书社,19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