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与GDP关系研究及应用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19-0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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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税与GDP关系研究及应用

康海洁

(中国人民银行天津分行天津300040)

摘要:增值税是对商品、劳务在流转过程中产生的增值额征收的税种,而GDP是各行业增加值之和,两者之间具有很强的关联性。本文从增值税与GDP的相关性分析入手,研究增值税与GDP的比值特点,并对其原因进行分析,提出政策建议:一是通过增值税规模推算GDP总量;二是构建增值税与GDP比值指标,反映经济发展质量;三是构建以增值税为主要因子的国库指数,反映经济增长速度。

关键词:增值税;GDP;指标;指数

引言

增值税与GDP之间具有很强的关联性。增值税税基与GDP同源,增值税是对产品或服务的增值部分征税,GDP是以货物和服务的总产品价值为出发点,从中扣除生产过程中投入的中间产品的价值,计算出增加值,各个企业、各个行业的增加值之和就是GDP。2016年5月1日起,我国实行全面“营改增”,至此我国增值税的征税范围涵盖全部行业,与GDP的行业范围一致。研究二者之间的关系对于分析我国经济结构、质量以及增值税对GDP增长的促进、抑制作用具有重要意义。

一、增值税与GDP的相关性分析

(一)增值税与GDP总量走势趋同。多年来,我国经济增长势头强劲,1998年至2018年,我国GDP总量从85195.5亿元增长到900309.5亿元,年均增长13.2%。与此同时,税收收入高速增长,作为主体税种的增值税增幅较大,从5203.54亿元增长到61529.00亿元,年均增长13.9%。

(二)增值税与GDP增速高度相关。1998年至2018年,全国增值税与GDP累计增速之间的相关性为0.83,从二者之间的散点图可以看出,增值税与GDP累计增速之间具有较强的线性相关性(见图1)。从长期趋势看,二者走势一致,其中,1998年至2007年,二者增速不断提高,且增值税累计增速快于GDP,2008年至2018年,二者增速处于下降趋势,且增值税累计增速慢于GDP(见图2)。

图21998年至2018年增值税累计增速与GDP累计增速趋势对比图

二、增值税与GDP比值特点

(一)增值税占GDP比重与经济运行的总体趋势一致。1998年至2018年,全国增值税占GDP比重呈先增长后缓慢下降走势,2008年为拐点,这与我国经济走势基本一致。分阶段看,第一阶段1998年至2007年为快速增长期,增值税占GDP比重逐年上升,由6.1%增长到8.2%,该时期伴随我国经济高速增长,GDP累计增速由7.8%提高到14.2%。第二阶段2008年至2018年为缓慢下降期,增值税占GDP比重由平稳震荡转为持续下行,由8.0%降至6.8%,该时期我国经济增速也由平稳转为逐年下降。

(二)各省增值税占GDP比重普遍高于全国的比重。1998年至2016年,全国31个省市增值税占GDP比重的平均值始终低于全国,其中只有北京和上海有超过全国比值的情况,其他地区都是显著低于全国。

(三)经济发达地区增值税占GDP比重普遍较高。一是直辖市北京和上海高于天津和重庆。1998年至2017年北京和上海的增值税占GDP比重始终高于天津和重庆,与此同时,北京和上海的人均GDP远远大于重庆,除2011年至2015年外均大于天津。二是东部地区高于其他地区,东北地区最低。2015年东部地区增值税占GDP比重平均为5.1%,东北地区为2.6%,西部和中部地区分别为4.1%和3.6%。

三、原因分析

(一)经济周期对税收周期的决定性影响,使增值税与GDP之间产生多重一致性变化规律。根据历史数据统计分析,经济下行初期,税收会随着经济下行,下降速度慢于经济,但中后期,税收下降速度则会快于经济。经济上行初期,税收增速慢于经济,中后期则会快于经济。1998年至2007年,我国正处于经济高速增长的黄金十年,在此期间增值税增速快于GDP,增值税占GDP比重上升,并于2007年达到峰值。2008年全球金融危机爆发,我国经济增速开始下滑,随之增值税增速回落,并逐渐快于GDP增速下降,增值税占GDP比重在短暂的平稳期后开始不断降低。

同时,政策调整对增值税占GDP比重也产生了较大影响。一是增值税由生产型向消费型转变,扩大进项税额抵扣范围。二是营业税改征增值税。2012年1月1日起,首先在上海部分行业开展试点,并于2013年在全国范围试点,2014年继续扩大行业范围,2016年5月1日起,将行业范围扩大至所有行业。三是增值税率结构简化以及税率下调。2017年7月1日起,将增值税税率由四档简至17%、11%和6%三档,取消13%这一档税率;并将农产品、天然气等增值税税率从13%降至11%。2018年5月1日起,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或者进口货物,原适用17%和11%税率的,现税率分别调整为16%和10%。

上述政策的实施均有助于降低企业税负,因此一定程度上都会使增值税增速降低,叠加税收周期与经济周期关系因素,使得近几年增值税占GDP比重处于下降趋势。

(二)经济增长效益、产业结构特征以及行业、企业类型等因素使各省市增值税占GDP比重差异较大。一是即使经济增值率相同,但经济增长效益不同,也会造成增值税占GDP比重差异,经济增长效益越高,增值税占GDP比重越高。因为并非所有GDP都可以作为税基,如果一个地区一定时期的经济增长伴随着库存比例大幅提高,那么增值税增速则会低于GDP增速,使其增值税占GDP比重低于其他地区。

二是不同地区产业结构特征不同,意味着经济发展程度不同,与税收周期和经济周期关系类似,一个地区经济发展程度越高,越有利于税收增长,表现为该地区增值税占GDP比重较高。国外经验表明,一个国家(地区)的产业结构特征会随着经济发展过程发生变化,第二产业随着经济发展,其占GDP比重由增长转为下降,第三产业则随着经济发展,在GDP中占比越来越高。从我国情况看,北京、上海、广东、江苏、浙江等省市第三产业占GDP比重显著高于全国其他省市,与此同时,增值税占GDP比重也较高。

三是不同行业、企业类型税负不同,增值税占GDP比重也会不同。由于我国增值税税率分为16%、11%、6%三档,不同行业、企业面临的税率差别较大,如果一个地区制造业为支柱行业,适应税率以16%为主,则该地区增值税占GDP比重较高;如果一个地区农林牧渔业发达,或是企业中小规模纳税人较多,则增值税占GDP比重相对较低。

(三)各省GDP总和高于全国GDP,导致各省增值税占GDP比重普遍低于全国。长期以来,我国各个省市GDP相加之和大于全国GDP,各个省市经济增长率的平均水平高于全国经济增长率。一是我国GDP核算是由全国和地方分别核算,虽然核算方法基本一致,但地方GDP核算中可能会遇到全国不涉及的问题,比如地方在统计进出口项目时可能发生不同省份之间重复计算,同时两者使用的基础数据也不同,对一些项目的估算使用的指标可能不同,方法也可能不同,导致地方加总的GDP与全国GDP不一致。二是由于GDP仍然是地方政府政绩考评的一项重要内容,各省份都非常重视本地区GDP总量和增速,导致各省的GDP之和高于全国。

五、政策建议

(一)利用增值税规模推算GDP总量。由于增值税与GDP总量、增速趋势基本一致,同时增值税数据更新频率更高,可以按年度、季度、月度统计,而GDP只能按季度更新,因此,可以结合本地区增值税与GDP的相关性及比例关系,利用增值税规模推算GDP总量。

(二)构建增值税与GDP比值指标,反映经济发展质量。根据增值税占GDP比重指标,结合地区宏观产业行业布局,以及微观企业原材料投产率、产品销售率、产品增值率、库存等相关指标,分析该地区经济发展质量。

(三)构建以增值税为主要因子的国库指数,反映经济增长速度。增值税与GDP在概念、趋势、增速等多个方面高度相关,但GDP增长仍存在非增值税因素或非税收因素,建议继续探索以增值税为主要因子的国库指数,更为全面地反映GDP核算内容,提高国库指数应用价值。

六、结束语

增值税是我国第一大税种,长期来看增值税的变动趋势与GDP保持一致,表明增值税与经济增长走势贴合,同时二者的比值关系也反映了一定的经济结构特征,加强对二者关系的研究有利于分析我国经济发展的质量效益,同时由于增值税数据获取较GDP更及时、准确,探索利用增值税构建统计指标反映经济增长速度具有很强的现实意义。

参考文献:

[1]韩洪春.增值税可征税源与GDP结构相关性分析[J],税务研究,2000(12):30-32.

[2]彭艳芳.增值税、营业税与经济增长的关系探析[J],国际税收,2013(5):28-32.

[3]高敏雪,付海燕.当前中国GDP核算制度的总体解析[J],经济理论与经济管理,2014(9):5-14.

[4]任致伟.增值税超速增长的微观机制分析[J],财经理论研究,2014(4):42-47.

[5]为了数据的可比对性,本文所指的增值税为增值税与营业税的合计值。

[6]为了与增值税增速可比,本文所指GDP累计增速是GDP现价累计增速。

[7]由于2017年和2018年个别省市数据缺失,为客观比较各省差异,本文选取1998年至2016年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