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委”关系紧张在各地具有不同的表现形式,各种形式所占的比例也各不相同。归纳之后,按照“谁在村里占主导地位”的标准,可以看到主要有以下三个方面的表现:1.村委过度自治,支部放弃领导。2.支部包办村务,自治功能弱化。3.“两委”互不相让,村级组织瘫痪。
中国改革:农村版
2004年2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