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民间借贷系属私法之合同领域,合同关系之要旨体现于自由。从此角度出发,对民间借贷利息进行管制似乎违背了契约自由之精神。早在1816年,边沁的《为高利贷辩护》一书中就逐项批评了管制高利贷的理由。第一,"既然双方都出于自愿,为什么法律要管制借贷双方自愿设定的利率?""为什么非金钱借贷的交易中法律不管制利
中国商法年刊
2012年1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