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国有企业应基本定位于“市场失灵”的领域;考核国有企业应主要以社会效益、政策传导效应而非盈利作为衡量标准;坚持国有经济的主导地位并不等于要坚特国有企业的主导地位;国家控股的产权多元化的公司制企业是公有制与市场经济结合的有效途径。
广州市经济管理干部学院学报
1999年1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