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政府采购法》想到的几个问题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03-04-14
/ 1
《政府采购法》已于2003年1月1日起施行。笔者学习《政府采购法》觉得有几个问题在实施中值得探讨。一、国有企业特别是国有大中型企业可否纳入政府采购主体范围?《政府采购法》规定,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的货物、工程和服务,属于政府采购行为。这就意味着,企业哪怕是国有大中型企业的采购行为都不在此列。诚然,政府采购,顾名思义,属于政府行为,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