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植物新品种保护制度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04-1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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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是亚洲最早实行植物新品种保护制度的国家。在1947年公布的《种苗法》中,首次确立了品种注册登记制度,对植物新品种实施保护。但在当时只有品质优良的品种才能被纳入注册保护范围,保护的期限也较短,限定在3~1O年。此外,主要的粮食作物,如水稻、小麦、大麦和大豆等都被排除在保护范围之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