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渔船三证合一试点 全面提升渔船管理水平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14-0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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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为进一步提高渔业船舶管理规范化、信息化水平,更好地为渔民群众和渔业可持续发展服务,根据农业部渔业渔政管理局《关于加强内陆渔业船舶证书"三证合一"改革和管理系统推广应用试点工作的通知》(农渔船函〔2014〕26号)要求,选在安徽、新疆和河南开展渔业船舶证书"三证合一"改革试点工作。接到任务后,河南省积极行动,狠抓落实,将渔业船舶"三证合一"证照换发工作作为2014年全省渔业船舶安全监管工作的一项重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