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鄂劳社发[2007]71号各市、州、直管市、林区人民政府:根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劳社部发[2006]21号)和《关于做好2007年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函》(劳社养司函[2007]37号)精神,经省人民政府批准,现就我省2007年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待遇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湖北省人民政府公报
2008年1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