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10号《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规定》已经2001年7月4日国务院第42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总理朱镕基二○○一年七月九日
四川政报
2001年29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