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紧急避险及其相关问题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18-01-11
/ 1
紧急避险的目的在于激励人们为了保护更大利益而牺牲小利益的行为,实现社会利益的最大化。从此立场出发,“自招危险”的避险场合中可以认为只要行为人自己所招致的危险不是借口避险来故意伤害国家、他人以及公共利益,成立紧急避险有其正当性。在以他人生命为对象的避险场合中,即使为了大多数人的生命安全,也不能肆意将他人的生命作为牺牲对象,牺牲他人生命的避险行为违反了法益比较原则,缺乏行为的正当性,不成立紧急避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