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示范面扩大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17-1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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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医改办、国家卫生计生委、财政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日前联合印发《关于确定公立医院综合改革首批国家级示范城市和第二批国家级示范县的通知》,决定扩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示范范围,将北京市等15个城市确定为公立医院综合改革首批国家级示范城市,将天津市北辰区等26个县(区、市、旗)确定为第二批国家级示范县(区、市、旗)。《通知》要求,各地、各有关部门以体制机制改革为重点,全面深化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努力形成可推广、可复制的改革经验,为深化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立标杆、树典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