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个人资料保护法”的变迁、问题及其启示意义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12-0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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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过修法,台湾地区经历了从"电脑处理个人资料保护法"到"个人资料保护法"的变迁。"个人资料保护法"扩张了保护客体、适用主体的范围,注重敏感性个人资料的保护,增加了告知义务以及当事人的行销拒绝权,兼顾新闻自由,并加重了法律责任。同时,该法在资讯自决权的地位、敏感性资料保护的方式与力度、专责机关的设置、"公共利益"的界定等方面仍然存在不足。大陆逐渐展开的个人资料保护立法有必要以该法作为学习、借鉴的样板,以从中获得有益的启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