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道路管理条例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1996-08-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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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城市道路管理,保障城市道路完好,充分发挥城市道路功能,促进城市经济和社会发展,制定本条例。第二条本条例所称城市道路,是指城市供车辆、行人通行的,具备一定技术条件的道路、桥梁及其附属设施。第三条本条例适用于城市道路规划、建设、养护、维修和路政管理。第四条城市道路管理实行统一规划、配套建设、协调发展和建设、养护、管理并重的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