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案情]王华1992年5月调入A厂工作,并签有劳动合同,1995年5月又调入B厂工作。1997年10月25日B厂告知王华,其原所在单位A厂欠缴其3年(1992年5月-1995年5月)养老保险费。1997年11月10日王华找到A厂厂长李某,要求A厂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为其缴纳3年的养老保险费。李某则要求王华个人缴纳一切费用,双方发生争议。于是王华
武汉市教育科学研究院学报
2000年5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