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建立特殊教育指导中心制度的通知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17-1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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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设区市、县(市、区)教育局、民政局、卫计委、残联:为贯彻国家《残疾人教育条例》和教育部等七部委《第二期特殊教育提升计划(2017—2020年)》精神,落实《江苏省第二期特殊教育提升计划(2017--2020年)》要求,现就建立特殊教育指导中心制度通知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