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河北省农村村民自治发展中的问题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16-04-14
/ 1
1980年,受当时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村委会模式的村级治理新模式诞生,成为国家治理体系的主要内容。随着改革进入深水区,经济呈现常态化,各种社会利益纠葛冲突尖锐化等经济社会发展新情况,国家治理体系力求突破旧式管理模式,寻求新的治理模式,而村民自治制度作为国家治理体系中重要组成部分,在农村治理中的转型显得更为迫切。河北省是环京津贫困带上占有较多市县的省份,河北省农村村民自治发展水平对环京津贫困带上农村发展存在很大程度的影响。在治理转型期,河北省的农村村民自治在制度规定与落实之间存在差距加大,村民自治发展不平衡凸显,村民自治的“四个民主”相关问题更加突出等方面的新情况可以看作环京津贫困带的“通病”并且亟需解决。因此,以河北省的农村村民自治发展为契机,探析其在河北广大农村发展的现状,在基层制度建设维度为河北省以及环京津贫困带的加快脱贫提供具有参考价值的建设性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