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证合一”夯实统计基础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16-10-20
/ 1
今年8月份,国家工商总局、国家发改委、人社部、国家统计局、国务院法制办等5部门联合下发通知,要求各地在现有的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改革基础上,整合社会保险登记证和统计登记证,推进“五证合一”改革,确保10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