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环境信用评价的春天在哪里?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16-0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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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环境信用评价是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2013年12月18日,环境保护部、国家发改委、中国人民银行、国家银监局等四部委下发了《关于印发〈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办法(试行)〉的通知》(环发[2013]150号)、《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办法(试行)》,要求从2014年3月1日起实施。同年8月7日,安徽省环保厅会同省发改委、人民银行合肥中心支行和银监会安徽监管局联合出台了《安徽省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实施方案》,明确安徽省将于2014年下半年起对全省企业2013年的环境行为开展环境信用评价工作,省环保厅此项工作评价范围为省“国控”及涉铅企业,其他企业评价工作由各地市环保部门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