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主维权、公民精神与公民社会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15-09-19
/ 1
学界对业主维权是否预示着公民社会到来存在争议。从业主维权目标上看,业主仅是为了社区利益,没有尊重他人利益或社会利益;从运动手段上看,业主维权采取非正式政治与策略性行动,缺乏规则意识;从社区自治角度看,业主在社区治理的常态下自治非常困难,缺乏自治精神与能力;从公民素养看,业主维权行动不妥协和不理性,缺乏理性、平等、宽容、妥协和志愿精神为特征的公民精神。判断一个社会运动是否具有公民社会的特质,除了看它是否具有民主政治和市场经济体制的外在制度背景外,还要看运动目标是否有公共性追求的外溢性,是否有将运动目标上升为公共议题的更高层次的价值追求,公民个人是否具有公民精神,整个运动是否能超越自身利益,并能将个人利益与他人利益和社会利益统一起来。以此标准看,我国一些环保运动、NGO参与的劳工政治具有公民社会特质,能催生公民社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