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谈司法公信力问题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15-0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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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提高司法公信力的重大意义司法通常指诉讼,司法公信力则主要指法院审判的公信力。也就是说,司法公信力是指社会公众及当事人对法院审判的信服和认同的程度,司法公信力是当事人和社会公众内心深处对司法的感触和体验,属于道德范畴和心理状态,不能用强制手段来构建,这与具有一定公权力强制因素的司法权威性有所区别。当然,司法权威本身也应当包含司法公信力,只有具备公信力的司法权力才能构成真正的司法权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