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许经营和政府购买作为我国公私合作供给公共服务的探索性方式,近年来正在受到学界的不断关注。虽然它们在理念和制度逻辑上有很多相同点,如都是以追求公共利益为价值目标,都是为了缓解政府财政负担而进行的服务外包活动,都是基于契约关系而受到政府一定程度的规制,但是它们在委外内容、参与主体、法律依据以及付费方式上又存在着很大的差异。
吉林工商学院学报
2015年3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