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CEL自动计算增值税“免、抵、退”税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13-1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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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推进出口货物实行免抵退税办法的通知》,“免”税,是指对生产企业出口的自产货物,在出口时免征本企业生产销售环节增值税;“抵”税,是指生产企业出口自产货物所耗用的原材料、零部件、燃料、动力等所含应予退还的进项税额,抵顶内销货物的应纳税额;“退”税是指生产企业出口的自产货物在当月内应抵顶的进项税额大于应纳税额时,对未抵顶完的部分予以退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