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述司法会计鉴定若干实务问题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12-0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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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会计鉴定应从程序和实体两方面把握其条件,程序从法定;实体可通过印证确认、直接确认和推定确认三种方式加以确认或排除。鉴定产品为鉴定意见,具有排它性;其意见分为肯定、否定与不能确定三种。除委托、受理等程序要素和附注外,司法会计鉴定书应包括基本财务会计事实、论证分析和鉴定意见三个方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