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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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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0年17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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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星地面接收设施接收外国卫星传送电视节目管理办法
卫星地面接收设施接收外国卫星传送电视节目管理办法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1990-12-22
作者:
政治法律
>中外政治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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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简介
广播电影电视部公安部国家安全部令第1号《卫星地面接收设施接收外国卫星传送电视节目管理办法》已于一九九○年四月九日经国务院批准,现予发布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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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播电影电视部公安部国家安全部令第1号《卫星地面接收设施接收外国卫星传送电视节目管理办法》已于一九九○年四月九日经国务院批准,现予发布施行。
同系列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公报》1990年17期 - 卫星地面接收设施接收外国卫星传送电视节目管理办法
1990-12-22
2916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公报》1990年17期 - 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务院机构改革办公室对国家环境保护局、国家海洋局有关海洋环境保护职责分工意见的通知
1990-12-22
7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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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期刊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公报
1990年17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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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面接收
电视节目
卫星传送
广播电影电视部
管理办法
国家安全部
卫星地面接收设施接收外国卫星传送电视节目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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