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编志书如何记述人民公社,这是我多年来一直关注的问题。我读过1988年出版的广西《宁明县志》(以下简称《宁志)觉得它对人民公社的记述比较明白。然而,没想到这一基本成功的志作却受到无理非难。1993年10月面世的《广西地方志》第5期和(《广东史志》第3期,几乎同时发表张炳强著《“人民公社”入志析——兼评<宁明县志)》一文(以下简称《张文》),读后感到犹如骨鲠在喉。文中提出的主张令人困惑不解,它对《宁志》的批评很不公允。鉴此,草成驳论一篇,意在拨正视听,为《宁志》正名。
广东史志
1994年1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