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皇室内务府以宫中珍宝向盐业银行抵押借款的合同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1987-0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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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洋政府故宫博物院在接管故宫物品过程中,发现清皇室内务府与北京盐业银行1924年5月31日借款合同一纸。该合同规定,清皇室内务府以宫中所存宝册、古乐、金钟及各种金器为抵押,向盐业银行借款八十万元。现特公布于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