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害人过错认定问题研究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11-0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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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被害人过错在审判实践中不是大小的评价问题而是有无的认定问题,该问题恰又是决定被害人过错这一酌定量刑情节规范适用的前提。审判实践表明,并不是所有被害人与犯罪人互动的行为都能认定为一种过错行为,至少被害人的适当行为、尚需证实行为和违法行为都应排除在被害人过错认定的藩篱之外。认定被害人行为是一种过错行为必须满足两个要件:一是被害人对危害结果施加了原因力,即被害人过错与危害结果之间具有因果关系;二是被害人行为逾越了社会相当性所能容许的范围,即被害人过错是一种侵害社会伦理秩序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