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帮助行为单独定罪——以协助组织卖淫罪与组织卖淫罪的切分为例

在线阅读 下载PDF 导出详情
摘要 刑法分则为协助组织卖淫行为规定单独的法定刑,其原因是该行为在组织犯罪中的常态化,这样的规定并不完全排除刑法总则关于从犯处罚原则的适用,组织卖淫罪和协助组织卖淫罪在共同犯罪的场合仍然需要结合刑法总则规定区分主犯和从犯。相关司法解释将协助组织卖淫确定为一个罪名并无不当。为了合理解释帮助行为单独定罪的立法现象,需要正确理解刑法理论、刑法规范以及司法实践三者的关系。
机构地区 不详
出处 《中国刑事法杂志》 2011年1期
出版日期 2011年01月11日(中国期刊网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 相关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