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凯:学生可选“零工资”,企业不可“零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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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很多大学生因找不到工作,愿意到企业“零工资”就业,但企业未必愿意接收。从法律层面上看,“零工资”用工也属于非法
机构地区 不详
出处 《新财经》 2009年2期
出版日期 2009年02月12日(中国期刊网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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