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破产公司环境债权之优先受偿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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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依据现行法律规定,破产公司环境债权的实现方式主要是破产债权人的债权经依法申报并被债权人会议确认为属于破产债权,依照破产程序参与破产财产的分配。除《企业破产法》外,我国《海洋保护法》、《海洋石油勘探开发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及《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等法律法规均规定了若公司破产,环境受损者如何实现其环境债权。具体规定有以下三种情况:第一,环境债
作者 王锦
机构地区 不详
出处 《法律适用》 2010年10期
出版日期 2010年10月20日(中国期刊网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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