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理从宽”不能仅凭“态度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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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正>某地一事业单位,因乱收费、私设“小金库”等问题,社会反响较强烈。当执法监督部门“声明”要介入检查时,该单位却主动“找上门来”,把问题全“摊开”了,使问题很快地查了个清楚。执法部门领导认为这个单位问题虽严重,但能积极配合主动认错,给予象征性的经济处罚和“下不为例”的处理。这种“从宽处理”的现象值得深思。在经济活动领域里,对违反政策规定和财经纪律的行为,处理时固然应考虑其“态度如何”,但更重要的是,必须以事实为依据,以政策和纪律规定为准绳、如果仅凭“态度好”,
作者 阜东
机构地区 不详
出处 《浙江财税与会计》 1995年4期
出版日期 1995年04月14日(中国期刊网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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