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因公出国机票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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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一、机票定点购买我省机关、人民团体、事业单位及参加上述单位组团的企业单位因公出国人员和由我方提供机票的来赣人员,在有我国航空公司运营的国际航线上旅行,均应乘坐中国民航班机,并到指定的售票点购买国际机票。参加中央单位团组。需中央组团单位统一在北京购票的,按财政部与中国民航总局财外字[1998]283号文规定执行,其他均应在江西省民航局售票处、江西省国际旅游航空服务公司、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售票处购票。三家购票点均设立因公出国人员乘机购票专用窗口,开设订票专用电话、专用传真。确因没有中国民航班机等特殊情况需购外航机票,也应在上述售票点购票或由售票点代办;规定售票点不能办理的,由售票点开出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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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地区 不详
出处 《江西财税与会计》 1999年2期
出版日期 1999年02月12日(中国期刊网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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