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象学认识论中对象的初阶构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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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现象学作为认识论,在对象问题上不同于近代认识论中的对象。近代认识论中的对象都是不言而喻的自然对象或自然客体。胡塞尔现象学认识论中的对象是构造的意识对象,是意识体验中被给予的东西,是内在现象,或者说是内在意识和纯粹意识。现象学认识论中对象的初阶构造主要包括两部分,一部分是最为基本的意识的构造,另一部分是时间意识的构造。意识自身的构造共分为四个层级,分别是体验、意向性、执态或行为、注意或统觉。时间意识的构造主要包括滞留、原印象和前摄三部分。
作者 何涛
机构地区 不详
出处 《德国哲学》 2016年1期
出版日期 2016年01月11日(中国期刊网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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