勿以利小而不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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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目前的企业经营,选择项目均以利润高下而释之,对于利润较高的经营项目,从者若骛;利润低下,则避而远之。企业甚至‘才让富余人员闲散待业,也不愿从事薄利之经营,于市场拱手相让。据报载,北京的一批粮店弃大利而谋“微利”,做起角、分钱的生意。西四爱民街便民粮店开辟“一角钱专柜”,专营缝衣针、顶针、耳挖勺、窗帘尖子等。此外,后库、地安门外等6家粮店也设了专柜,销售日用百货、儿童食品、文化用品、小五金等便民商品,地安门则一粮店仅学生习字本等文具就有近50种,后库粮店经营一元以下的商品达60多种。这批国有粮店的便民做法,不仅深受群众欢迎,而且取得良好的经济效益。古有“勿以善小而不为”训人处世,故今引以为“勿以
机构地区 不详
出处 《广西粮食经济》 1995年5期
出版日期 1995年05月15日(中国期刊网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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