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与社会风险控制

在线阅读 下载PDF 导出详情
摘要 风险社会与社会风险,二者含义虽有差别,但在应用中却不是完全割裂的。社会风险是由其内因和外因双重作用形成的。法律对社会风险控制的价值权衡要在综合考虑权力与责任一致、预防性与风险控制、效益与成本结构优化、兼容性和尚法性的文化培育等原则的基础上,实行风险控制的权责一体化、注重立法理念的更新、完善社会保障机制的建设,加强法治意识的宣传等。
作者 庞鹏
机构地区 不详
出处 《安徽行政学院学报》 2015年6期
出版日期 2015年06月16日(中国期刊网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 相关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