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营利性行为的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变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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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我国民间非营利组织的营利性行为不仅客观存在,而且呈增长趋势,但现行《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并没有对营利性行为的资金(或基金)运动过程进行会计规范,必须从会计假设、会计原则、会计要素等方面进行理论创新,并增设利润表和利润分配表,以满足政府管理、公众监督和非营利组织治理对会计信息的需求。
机构地区 不详
出处 《财务与金融》 2014年6期
出版日期 2014年06月16日(中国期刊网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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