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行政变迁与新行政法的兴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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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公共行政作为行政法学的研究对象,其变迁必将对行政法的研究产生实质而深远的影响。传统行政法以控制权力滥用、保障公民权利为目标,主要关注行政的合法性构建、违法行政的治愈与监督以及对行政权的司法审查。然而,随着近年来非权力行政、预防行政、协作行政等公共行政实务新形态的不断壮大,传统行政法的回应力已捉襟见肘。转型时期需要一种面向公共行政实务、关注合法性与最佳性二维面向、关注行政全流域的新行政法,以弥补传统行政法的不足。
机构地区 不详
出版日期 2013年01月11日(中国期刊网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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