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如果某个项目的环评文件未报经环保部门审批,其环保设施也未经过环保部门验收,而主体工程已经投产使用,那么,对该项目应当如何认定其行为性质?应当如何具体适用法规条文?这是我国环境执法过程中遇到的突出问题。有权审批该项目环评文件的环保部门,应当按照全国人大法工委的解释精神,做到“同时处罚,分别处罚,相应处罚”。
简介:
简介:《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将自2017年10月1日起施行决定对现行条例进行了修改,简化了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审批事项和流程、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并进一步优化服务,减轻企业负担。
违法建设项目应予严惩——关于未报批环评文件、未验收环保设施即已投产项目的处罚问题
预防2000年环保产业总产值将达790亿元,平均增长率约13.5%
更好发挥环评的源头预防作用新《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10月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