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随着人类社会的开展,法律也在不断地进步,人们对法律价值的了解也显得尤为深入。而法的价值本身又是一个既存在协调又具有矛盾的体系。关于法的正义与效率这两个价值的关系的争议问题,也是一直以来被各个学界所讨论的一个话题。仲裁,它是我们在现实生活中处理有关国际性的商事纠纷的其中一种形式,也是我们长期以来在现实有关贸易买卖中形成的一种解决纠纷的方式。有学者对其基本内容进行了写作,但不足的是,对国际商事仲裁的有关价值取向问题并没有过多的研究。在此,本人在法理学正义与效率的关系中通过比较分析来对国际商事仲裁的价值取向问题进行有关的探讨,并在最后结论中,打破传统的仲裁效率优先的观点,倾向仲裁回归到正义的实现上来。
简介:投资定义在国际投资协定中具有重要的地位,它是协定中各种实体条款和程序条款的中心和出发点,也是将争议提交到仲裁庭裁决的前提。国际投资协定中的投资定义可以建立在财产、企业或商业存在的基础上,其中前两者最为常见。ICSID一般认为,提交到仲裁庭的争议需要同时满足当事方之间投资协定以及ICSID公约对投资的定义。在实践中,仲裁庭发展出Salini标准用以判断争议是否是ICSID公约下投资。通过对2012年美国投资协定范本、欧盟一加拿大投资草案和中国与加拿大双边投资协定的分析发现,晚近的国际投资协定表现出投资扩大化的趋势,并且在内容上有同化的倾向。
简介:2006年5月18日,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以下简称贸仲)仲裁员实务研讨会在北京举行。来自北京的贸仲仲裁员及贸仲秘书局人员共150余人出席了研讨会。
简介:国际投资与国际商事仲裁中的第三方资助是近年来的一个热点话题。所谓第三方资助,简单地讲就是非仲裁程序的当事人对仲裁程序的当事人,一般是申请人提供资金资助,使其能够启动并顺利完成仲裁程序,并从胜诉裁决中获取收益的一种投资模式。虽然提供资助的第三方并非仲裁程序的当事人,但是由于它对申请人提供了资金支持,资本的逐利性将不可避免地驱使其对仲裁程序进行干预,从而对仲裁程序产生一些不利影响。因此,很多国家在认可第三方资助合法性的同时,也对其进行一定的规制。本文在分析第三方资助对仲裁程序可能产生的影响的基础上,比较了有关国家的立法与实践,提出中国大陆为了构建世界仲裁中心,在立法尚不成熟之前,可以通过仲裁机构制定指引,为当事人利用第三方资助提供指南,从而尽可能避免不必要的争议。待时机成熟时,可以通过立法对诸如资助方资本充足率等问题作出明确规定,以促进第三方资助市场的良性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