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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简介:<正>中国目前正处一个由计划经济体制向市场经济体制转轨的转型时期。转型社会的根本特点在于政府与新兴市场的关系正处在不断的调整之中。因此,中国经济法承担的功能已不是邯郸学步,必须直面中国经济转型之需。那么,经济转轨与经济法究竟为何种关系?转型经济中的经济法又有何特点?中国经济法在转型时期承担什么样的历史使命?这些都是每一个经济法学人不能不予以考虑的问题。

  • 标签: 中国经济法 转轨经济 市场经济体制 中国经济转型 社会整体利益 计划经济体制
  • 简介:从市场经济的历史发展来看,国家管理经济从来就有,即使在所谓自由放任的传统市场经济时期亦是如此,被奉为圭臬的斯密理论并不排斥甚至蕴含国家管理经济的内在要求。市场与政府的耦合仅是现代市场经济经济法的表征,社会本位乃是现代市场经济经济法的本质所在。经济法建立在现代市场经济的基础之上,视社会为一个有机体,以社会共存及发展为逻辑起点,立足于社会整体经济利益的要求,由国家代表社会,以法律规范的形式将社会性因素融入市场之中,表现在国家管理、参与国民经济运行的各个领域、方面及环节。

  • 标签: 经济法社会本位 市场经济 耦合 国家管理经济 社会整体经济利益
  • 简介:在网络时代里,有了“网络经济”,“网络文化”的兴起,同时也不可避免地有了“网络犯罪的产生。金融网络犯罪,是整个网络犯罪领域中的一个组成部分。本文从面着眼,从点着手,对探索网络犯罪的规律性和防范问题,作一个实效的尝试。

  • 标签: 网络犯罪 黑客 金融网络犯罪
  • 简介:金融是国民经济的重要领域。《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金融争议仲裁规则》严格按照仲裁法的规定,紧密结合金融纠纷的特点,对公正、及时处理金融纠纷案件,作出了比较符合实际的安排。这个规则,根据仲裁法确立的当事人意思自治的基本原则,努力把纠纷解决方式的选择权落实到金融领域及相关的市场主体,使他们能够根据自身的需要自主选择仲裁机构、仲裁规则、仲裁员和仲裁地点。

  • 标签: 金融仲裁工作 仲裁机构 仲裁规则 仲裁员 仲裁地点
  • 简介:随着网络经济的迅速发展,第三方支付、网络信贷、众筹融资、云金融金融创新业务蓬勃发展,互联网金融热潮席卷全国。互联网金融是一把"双刃剑",在推进金融创新、促进经济发展的同时,也引起了诸多网络金融犯罪的滋生和蔓延,而且网络金融犯罪较之传统犯罪行为具有更强的隐蔽性。从某种程度上说,网络金融犯罪已经成为阻碍互联网金融进一步发展的瓶颈。

  • 标签: 网络金融犯罪 第三方支付 案件查办 筹融资 犯罪行为 犯罪分子
  • 简介:作为市场经济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在多数发达国家和地区,农地金融在整个金融机构信贷总额中占较大比重,但我国起步较晚。农业的弱质性、农业保险的缺失及农村社会保障制度的不健全决定了在全国范围内统一推行农地金融制度不切实际,结合目前中国农地金融存在的制度困境以及各地农地金融制度创新的经验,选择"先行先试"的路径设计农地金融制度成为必然。

  • 标签: 农地 金融 制度创新
  • 简介:通过提高金融包容促进人类发展已成为国际社会的共识。未来金融法改革,无论是立法还是监管实践应充分考虑金融包容。从银行法改革来看,提高金融包容应与维护银行体系稳定和保护存款人利益共同作为监管机构的监管目标。作为法定的权利,公众获得生命线性的银行服务,可以通过银行社会责任的法定化来实现,并通过私法和公法强制实施。从激励相容和成本效益监管原则出发,对提供小额信贷的金融机构必须实施差异化监管。

  • 标签: 金融包容 监管目标 公司社会责任 差异化监管
  • 简介:科技进步带动了网络技术的飞速发展,网络与金融的融合程度不断加深.网络的虚拟性对传统的金融隐私权的保护方式构成冲击,立法缺失、监管及自治规章不完善、客户防范意识低下等问题暴露.在借鉴域外网络金融隐私权保护制度的基础上,从市场监管、行业自律、客户风险防范方面建立并完善相关制度是我国保护网络金融隐私权的必然选择.

  • 标签: 网络金融隐私权 立法回应 金融监管 行业自律 理性意识
  • 简介:中国和德国的政治经济制度背景不同,导致两国在应对金融危机时的策略不同。中国曾经使用过的处理金融不稳定因素的方法有补充国有银行资本金、收购国有银行不良资产和收购个人债权及客户证券交易结算资金等策略,该策略体现了中国政府对经济积极主动管理的基本理念;德国在应对金融危机的过程中采取了设立金融稳定基金,该基金被用于为处于危险状态的金融企业提供担保、资本结构调整和从处于危险状态的金融企业购买资产权益,该策略体现了德国政府在市场需要时,在不妨碍市场竞争的原则下对市场干预的基本理念。

  • 标签: 金融危机 中德比较 市场竞争 国家干预 经济法
  • 简介:金融行政违法与金融犯罪是有区别的危害金融管理秩序的行为。我国新(刑法》已专章规定了金因犯罪的刑事法律责任,为司法机关制裁金融犯罪,维护正常的金融秩序提供了法律依据。但在现实经济生活中,除了金融犯罪行为以外,还有大量的违反金融法律、法规尚未构成犯罪的行为。今年2月,国务院发布施行的《金融违法行为和处罚办法》,为追究金融行政违法的行政法律责任确定了重要的行政法规依据。该办法的适用范围涉及到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一、《金出违法行为处罚办法》的适用主体根据《金融违法行为处罚办法》第三条的规定,有权适用该办法对金融行政违法的当事人给予行政处罚的主体是金融行政管理机关即中国人民银行和国家外汇管理局,有权适用

  • 标签: 违法行为 金融机构 处罚办法 金融管理秩序 高级管理人员 纪律处分
  • 简介:本文首先讨论了哈耶克对rbolnos和thesis的划分,他强调前者对于市场和全球范围内自发秩序的建立都是至关重要的。然后,本文区分了伴随全球化过程进入视野的两种法律特性。一种是产生于理念的普世性,另一种是基于功能的世界性。后者突出表现为专家形成的职业共同体把整体世界割裂为碎片。Nomos对共同体的支持强化了这种割裂。司法作为一种公共性的正式政治形式应当重新向被共同体排斥的个人开放,以实现普世性的正义。最后,本文用这一考察的结论反对哈耶克对nomos和thesis的划分。

  • 标签: 世界性 普世性 司法 共同体 共同世界
  • 简介:本文通过对我国证券发行监管制度全面分析,采用"法与金融"研究理论中的证券监管指标,选取信息披露、责任标准、公共执法的内容进行了实证分析,归纳得出中国证券监管的指数,基于这一制度分析,探讨新法颁布与证券市场运行情况的相关性,从宏观和微观两个方面进行实证分析。结论认为:我国证券监管的有效实施受到了证券基本制度、经济政策以及投资者结构等多方面的影响,在证券发行信息披露、证券司法诉讼、证券监管机构权力等方面的都需要有相应的改进和完善。

  • 标签: 证券市场监管 证券法 法与金融
  • 简介:<正>目次前言第一章OTC金融衍生品交易概述第一节金融衍生品概述第二节OTC金融衍生品交易概述第二章OTC金融衍生品交易监管理论研究第一节OTC金融衍生品交易监管的法律本质第二节OTC金融衍生品交易监管的目标第三节OTC金融衍生品交易监管的原则第三章OTC金融衍生品交易监管的国际实践及其发展趋势第一节主要发达国家OTC金融衍生品交易监管体制第二节OTC金融衍行品监管体制的发展趋势第四章OTC金融衍生品交易监管国际合作第一节巴塞尔委员会、国际证监会组织发布的与OTC金融衍生品交易监管有关的文件

  • 标签: 衍生品交易 OTC 金融体制 外汇买卖 风险管理 期权交易
  • 简介:被告人:曹娅莎,女,40岁,山东省潍坊市海州实业有限公司(个体)经理。1996年10月8日被逮捕。辩护人:李宏伟,潍坊市大鹏律师事务所律师。被告人:刘锦祥,男,39岁,山东省高密市人,无业。1996年11月13日被逮捕。辩护人:张永华、郝洪军,潍坊市同心律师事务所律师。山东省潍坊市人民检察院以被告人曹娅莎、刘锦祥犯金融票据诈骗罪,向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 标签: 金融凭证诈骗罪 被告人 金融票据诈骗罪 潍坊市 人民利益 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 简介:保护金融隐私是世界各国立法的趋势,金融信息披露同样是规范金融机构行为、维护公共利益的重要制度,两项制度的并行必然带来冲突。梳理我国当前的立法可以看出,关于两项制度的法律规定零散、不科学,不能有效兼顾两者的平衡。作为信息披露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出于公共利益等因素的信息公开应视为金融隐私保护的例外情形。国外在解决保护和披露方面提供了较好的借鉴。解决金融隐私保护与信息披露制度平衡问题需要从立法原则、程序、权利义务配置等方面入手。

  • 标签: 金融隐私保护 信息披露 平衡
  • 简介:金融犯罪案件是指违反国家金融管理法规,以骗取金融机构财产或信用为目的,侵害国家金融管理制度,破坏金融管理秩序,触犯刑律,应受到刑罚处罚的犯罪案件。根据《刑法》第三章第五节的规定,金融诈骗罪包括非法集资诈骗、贷款诈骗、金融票据诈骗、信用证诈骗、信用卡诈骗、保险诈骗等犯罪。

  • 标签: 诈骗案件 侦查措施 犯罪嫌疑 金融管理秩序 金融机构 被害人
  • 简介:2008年以来,由于受国际金融危机和世界经济衰退的冲击及宏观经济形势变化的影响,社会经济发展遭遇了前所未有的严重困难和严峻挑战,各种不稳定、不确定的负面因素随之不断积聚,而这些突出问题在司法领域也有所反映。镇江市中级人民法院就此开展了专题调研,通过司法统计分析、走访部分企业、召开相关部门人员座谈会、发放问卷调查函等形式,认真梳理和研究了当前影响社会稳定的突出问题在司法领域的表现,并提出了应对和防范的措施及建议。

  • 标签: 国际金融危机 司法领域 宏观经济形势 社会经济发展 中级人民法院 社会稳定
  • 简介:近年来,随着互联网的普及和发展,将互联网技术与传统金融业务结合起来的互联网金融业务在我国发展迅速。各类互联网金融机构如雨后春笋涌现,在提高社会资金运用效率的同时,也累积了诸多风险和安全隐患。如频见报端的P2P平台倒闭跑路、第三方支付平台客户资金被盗刷、互联网个人理财资金被骗等事件均为我国互联网金融安全敲响了警钟。鉴于互联网金融的特有风险及我国目前互联网金融法律监管的不足,我国应当从树立正确的监管理念、明确监管主体的分工与协作、制定统一技术标准、建立信息披露制度及金融消费者保护制度等方面去完善互联网金融监管法律制度。

  • 标签: 互联网金融 互联网金融风险 法律监管
  • 简介:义务乃责任之基础,责任为义务履行之法律保障。金融服务者违反缔约说明义务亦应承担法律责任。金融商品交易的本质决定了私法责任的核心地位,而我国现行立法却无法为金融服务者违反缔约说明义务私法责任提供理想的请求权基础。基于金融服务者与金融消费者地位极端不平等的现实,应当确立向弱势群体倾斜保护的特殊侵权责任。特殊侵权责任由无过错责任原则与举证责任倒置规则构成,对违法行为、因果关系以及损害赔偿额实行推定,以实现对金融消费者的救济。

  • 标签: 私法责任 无过错责任原则 举证责任倒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