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摘要 : 时效中断事由的设置应该符合时效的正当理由。我国对于时效正当理由的传统认识深受苏联民法学说影响,是多元的时效正当理由。此种学说并未脱离萨维尼 19世纪中期对时效正当性的认识。随着时效具体制度的发展,尤其是随着时效届满的效力从胜诉权消灭到抗辩权发生的变化、时效强制性的变化,时效正当理由和时效具体制度之间存在矛盾。为了去除此种矛盾,需在抗辩权发生主义的基础上,重构时效正当理由,时效制度是为了避免债务人免于不安定的法律地位,并在此基础上维护债之关系存续,体现了两种利益的协调。此两种利益在时效中断中,体现为权利行使型中断和债务承认型中断,在此基础上进一步重构中断事由。
简介:摘要:监狱作为国家刑罚执行机关,承担着罪犯管理职责,涉及罪犯狱政管理、刑罚变更、生活卫生、教育改造等诸多方面问题。而监狱关押的罪犯群体一般具有较高的人身危险性,即使监狱警察依法履职,仍然会发生罪犯脱逃、自杀以及其他非正常死亡等严重的监管事故,而罪犯家属的聚众闹监和一些媒体的夸大报道,往往让监狱陷入严重的负面舆论旋涡,监狱为了有效平息公众舆论的影响,有时不得不追究监狱警察的责任,从而严重打击了监狱警察群体工作的积极性,影响监狱惩罚和改造罪犯的质量。通过监狱法的修改确立监狱警察依法履职免责制度,对依法履职的监狱警察做出免责处理,既可保障监狱警察的合法权益,又能有效规范监狱警察的执法行为,从而提高监狱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的现代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