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发展,大量的农村劳动力进入城市和沿海发达地区务工是我国工业化、城市化、现代化过程中的一个必然趋势,也是全面实现小康社会进而实现社会现代化的一个必然过程。从20世纪80年代中期起,我国农村中的剩余劳动力就开始离开土地进城务工,从事各种繁重的非农产业工作,为中国的现代化建设作出了巨大的贡献。据专家们估计,目前全国进城务工的农村劳动力达1.4-1.5亿左右。可以说,中国改革开放以来现代化建设进程中的每一项成就都和农民工辛勤劳动是分不开的。然而,他们的各种权益却很难得到应有的保障,其政治、经济、文化各方面的权益都不能享受到与城市居民一样的国民待遇,这是极大的社会不公现象。本文拟从法社会学的视角,对“农民工”权益保障的有关问题进行探讨,以期引起政府和社会各界对此问题的关注。
简介:最近,有关媒体报道,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推出《限制债务人高消费令》:被限制的单位和个人,在未完全偿还债务之前,不得在宾馆、饭店、夜总会、桑拿浴室等场所消费;不得使用轿车和报销乘坐飞机、出租车以及使用无线电话的费用,每月只能向职工发放当地政府规定的最低生活费,不得发资金或其他物品,变相提高待遇;财务状况每月定时向人民法院申报,并随时接受审计。违反上述禁令的,一经发现或举报查实,法院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对个人、单位及法定代表人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另据报道:首批被限制高消费的21个对象包括质量技术监督分局、镇政府等政府机关和7名当地知名的大老板及他们的企业,质监分局的一辆桑塔纳率先被法院扣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