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案例简介:某大学成教处处长曾某,党员。1999年4月以来利用职权擅自决定将收取学员的学杂费、住宿费大笔外借。先后借给私营企业某甲30万元、股份公司某乙50万元、集体企业某丙20万元进行经营。借期均一年,按吸收公款存款的20%计息。一年后该三家企业均按期归还了本息共120万元。问:曾某的行为如何定性?分歧意见:第一种意见认为曾某外借三笔款未经校方同意,但都全部收回,未造成损失,还为校方赢利20万元。其行为没有违反党纪,不构成违纪错误,不应追究其责任;第二种意见认为:曾某出借某乙和某丙项的行为属于单位之间的互借,可不构成违纪,但将学校30万元公款借给私营企业某甲进行经营的行为应以挪用公款定性;第三
简介:<正>企业在生产、经营、服务等经济活动过程中,由于主观上和客观上的各种原因,发生应收帐款是不可避免的。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迅速发展,企业的经营活动范围日益扩大,经营形式更是多种多样,应收帐款的发生也更加频繁。由于市场机制尚不规范,法律建设尚不完善,加之各种不可预见的因素,部分应收帐款无法收回,出现应收帐款的坏帐损失,同样是难以避免的。为此,研究应收帐款的坏帐损失,避免或减少坏帐损失,保证企业经营活动的正常进行,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是非常必要的。一、坏帐损失的产生原因研究坏帐损失的产生原因,对避免或减少坏帐损失具有重要意义。归纳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