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摘要管辖权异议制度是民诉法赋予当事人认为受理一审民事案件的法院在级别管辖或地域管辖上不享有管辖权,而在提交答辩状期间向受诉法院提交的不服该法院管辖的主张与意见。管辖权异议制度设置初衷在于纠正管辖错误,从程序上保障当事人实体权利,从而促进司法公正。可目前,由于暂未形成一套与管辖权异议制度并相匹配的受理、审查、处理制度,因此管辖权异议制度已成为被告恶意拖延诉讼的工具之一,恶意拖延诉讼直接导致案件无法如期得到裁决,纠纷不能得到及时解决,当事人实体权利无法得到保障,从而加重当事人之间的矛盾,使法院公信力受到挑战,从而严重制约着依法治国的建设。本文将从管辖权异议制度滥用的具体成因及对策进行简要分析。
简介:新中国建立后检察权在我国的发展经历了曲折的历程,其内涵也有多次变化,当前我国已经建立起一套系统的检察权体系,但实践证明其并没有如制度设计者设想的那样有效地履行法律监督职能。现存的制度在司法实践中显现出了诸多的问题,刑事诉讼程序及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都存在着粗放发展的弊病。要实现检察权的科学发展,必须首先对检察权作出合理的分配。
简介:用益物权确权在城市更新土地法制保障中居于基础地位。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确权问题主要表现为届满续期和收回产生的问题。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主要存在规划、颁证确权、缺乏管理细则等问题。宅基地使用权在实践中存在的问题主要表现为登记规则不够规范、收益权能缺失、取得、转让与收回的规定不明等。分层建设用地使用权是对空间利用的权利,是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新形态,确权问题主要在于分层空间客体确定,以及其与其他权利的关系处理。针对城市更新中的确权问题,完善法律制度应发挥市场决定性作用,正确处理市场与政府的关系;运用体系思维,实现城市更新土地法律制度的系统性、整体性,进行土地产权的权利化构造,平衡国家、集体、村民、非村民之间的利益。
简介:摘要从政府与高校的角度看,高等教育的运行模式在近代产生了很大的变化,由原来单一的政府控制逐渐走向政府监督。随着知识经济时代的到来,高等教育在社会经济发展中的巨大作用使得高校、政府与市场三者间的协调发展日益重要,其运行模式逐步走向综合。本文试从权、责、利平衡视角下分析政府与高校的角色定位,探讨如何处理好高校与政府的关系,争取高校与政府之间利益最大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