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区域贸易协定与多边贸易体制之间存在着诸多矛盾,尽管GATT第24条试图通过在最惠国待遇原则方面规定例外以将前者纳入多边贸易体制本身,但这并没有从根本上解决两者之间的矛盾。同时,多边贸易体制中关于区域贸易协定的规定存在着诸多问题:一是部分标准规定上较为模糊,二是程序规定方面存在漏洞,三是一些规定上缺乏实质性标准与内容。这就不可以避免地造成对多边贸易冲击:一是对构成多边贸易体制核心准则的最惠国待遇原则的冲击,二是对多边贸易体制本身的冲击,三是对于WTO争端解决机制的冲击。本文在分析上述问题的基础上认为:随着区域贸易协定的交叉建立,无数的自由贸易区将会组成一张覆盖全球的区域自由贸易网,多边贸易体制将被跨越全球的区域贸易协定所代替,全球范围内的贸易自由化最终将通过无数交叉纵横的区域自由贸易协定实现。
简介:依照中央的定位和现有法律的规定,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与行政区划之间在合法性框架和法律规则的制定落实等方面极为不同。在自贸区范围内,不仅政府权力行使的法律依据相对独立于行政区划,而且在政府管理权力的分配及相互关系上也不局限于原本适用于行政区划的法律规定,这必然导致自贸区与行政区划的法律规则在具体适用过程中相互间会发生诸多冲突。为了解决这些法律冲突,应当在特定的规则适用原则指导下,设置专门和系统的规则协调制度,各级政府机关应当在这些制度中发挥各自特定的职能,以有助于自贸区的正常运行及其所肩负任务的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