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正>近一百年来,全球金融危机的此起彼伏使人们更多企求借助国家干预强化金融监管,实现金融调控。然而,西方发达国家是在商法制度和金融市场化程度高度发达的基础上,将国家干预作为调控金融的辅助手段。当代中国,商法制度和金融市场化程度都不甚发达,是一味追求国家干预,还是努力实现商法调整与国家干预有机结合,这是一种制度选择,也是一个现实的理论问题。本文拟从商法社会责任角度探讨国家金融安全问题。
简介:6月1日,交通运输部公布的新修订版《出租汽车服务质量信誉考核办法》正式实施。新规明确将网约车新业态纳入考核,同时明确将对驾驶员遵守法规、安全生产、经营行为、运营服务等方面实施考核,出租汽车驾驶员在考核期内得分低于3分,将按要求接受培训。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出租汽车企业分别要建立出租汽车驾驶员服务质量信誉档案等。
论商法的社会责任——从金融安全角度展开的商法考察
新《出租汽车服务质量信誉考核办法》正式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