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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简介:印度首部《反家庭暴力》于2006年10月26日正式生效。反家庭暴力从以下几方面作出了规定:(1)殴打、威胁甚至是朝着妻子或同居女伴吼叫的男子将被判处最高1年的徒刑以及被罚2万卢比(合235美元)。(2)禁止丈夫向妻子索要大量嫁妆,据悉,由于出不起足够嫁妆,印度许多妇女遭到丈夫殴打甚至酿成惨剧。(3J妇女可以直接向法官或警察投诉,而在新法推出前,妇女只能向警察投诉,而且法律规定由被诉男方来举证证明自己没有对妻子实施虐待。无论妇女在家族是否拥有名分,都有留在家里的权利。除了保护妇女免受丈夫打骂外,该还保护与暴力男子一起居住的姐妹、母亲、岳母及其他女性亲属。这项法律的实施将有助于解决印度社会长期存在的家庭暴力问题。

  • 标签: 反家庭暴力法 印度 首部 家庭暴力问题 法律规定 妇女
  • 简介:全国人大常委会2005年2月28日通过了《可再生能源》,共分为8章33条。《可再生能源》明确规范了政府和社会在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方面的责任与义务,确立了一系列制度和措施,包括中长期总量目标与发展规划,鼓励可再生能源产业发展和技术开发,支持可再生能源并网,优惠上网电价和全社会分摊费用,设立可再生能源财政专项资金等。在中国能源与环境形势相当严峻的情况下,该将引导和激励国内外各类经济主体参与开发利用可再生能源,促进可再生能源长期发展,使得可再生能源在能源结构中逐步占有重要地位,

  • 标签: 《可再生能源法》 全国人大常委会 能源开发利用 财政专项资金 2005年 发展规划
  • 简介:<正>经济的运行机制是经济法学的基本范畴,研究经济运行机制对于深入研究经济法学的一系列基本范畴、完善经济法学的范畴体系具有重要意义。研究经济运行机制对于推动我国的经济法治建设以及我国的现代化建设都具有重要意义。同时,研究经济运行机制也会对法理学以及其他部门法学对于法律运行机制的研究起到重要的启迪作用。目前学界尚没有学者对这一问题进行深入系统的研究,笔者试图对这一问题进行初步探讨,提出了一些尚不成熟的新观点,以就教于学界大家。

  • 标签: 经济法理论 经济法学 经济法律规范 法治国 法律监督 经济立法
  • 简介:经济是我国出现较晚的一个部门法,与此相应,经济法学理论研究也相对不发达,尚未形成较为统一的观点。本文认为,问题的关键在于经济的时代性把握不够,并进而从经济的产生,指导思想和任务,调整对象,价值取向等方面展开论述,最后基于经济的时代性,分析了经济的定义。

  • 标签: 经济法 时代性
  • 简介:由华东政法大学科研处、学科办、外国法与比较研究院,以及《华东政法大学学报》编辑部共同主办的“比较在中国”学术研讨会,于2007年11月24日在浙江嘉兴召开。来自中国社会科学院、北京大学、清华大学、中国政法大学、商务印书馆、南京审计学院、徐州师范大学、上海师范大学、上海外国语大学、上海财经大学和华东政法大学的二十余位专家学者,就比较在中国的发展现状和前景、研究中新视角、新思维等问题展开了热烈而充分的讨论,现就会议取得成果综述如下。

  • 标签: 中国社会科学院 比较法 现状 中国政法大学 上海外国语大学 南京审计学院
  • 简介:定位即确定经济的概念、实质,定界即确定经济的范围、内容。定位决定定界,定界展示定位。我国自1978年底提出加强经济立法以来,法学界对经济的定位和定界问题一直议论纷纷,其争论焦点大多停留于经济调整对象问题,并且习惯于用平面几何式的思维方法来界定...

  • 标签: 经济法 传统行政法 经济关系 调整对象 公法化 消极干预
  • 简介:1999年《破产清算法》中剩余债务免除制度的引入为免除自然人在破产程序中未清偿的债务提供了可能。但德国的剩余债务免除制度非常严格。其一,冗长的程序给参与者很大的压力;其二,债务人剩余债务的免除会因为严格的要求被拒绝。这些过高的门槛损害了剩余债务免除制度应有的让债务人重新融入经济运行过程中的功能。2014年《个人破产》改革的重点有:缩短了剩余债务免除程序、删除了第312条至第314条的简易破产程序和第114条的优先受偿权,对自主进入程序的决定进行了规定(随之规定了对重复申请的限制),以及对剩余债务免除的拒绝理由进行了修改等。然而此次改革中,国家利益作为最重要的推动力产生了更深远的影响,个人破产并没有得到理念上的发展,甚至剩余债务免除制度因为扩大的特例范围而被削弱,因为程序的划分而被消解,使此次个人破产改革显现出了退步。因此,下一轮关于《个人破产》改革的讨论很快就会到来。

  • 标签: 个人破产法 剩余债务免除程序 简易破产程序 优先受偿权 债务人经济循环再融入
  • 简介:<正>引言17世纪末,普通确认了一项重要的证据排除规则——传闻规则。直到今天,它依然是英美法系证据的基石之一。正如英国学者Dennis所说:“传闻规则令几代学生困惑不解,还不时引发司法适用的混乱或导致法官们意见不一”。传闻规则以其复杂性和技术性而著称。但是,传闻规则的理论框架相当清晰,且与证据的一般原理紧密相连。众所周知,普通审判最初建立于言词原则(theprincipleoforality)之上。该原则要求证人就系争事实当庭做出口头证词。法庭要依赖这一原则进行公正判决,那么证人应是可靠的、证词应是真实的。而证人证词一般可

  • 标签: 证据法 传闻证据 出庭作证 可采性 交叉询问 规则研究
  • 简介:政府的治道变革之所以逐步从硬之治转向软之治,是因为软作为一种行为规则或治理手段,并不要求严格的定义、持久的程序和硬立法的议会审查,而仅仅通过某种拘束力的作用就能够产生预定的规则目标,同时实现某种间接的法律效果。然而,软模糊了法律约束力的界限,还可能脱离公众的控制,从而从总体上侵蚀国际的根基。软运行时,小国的利益还常常被忽视。如果作为一种过渡性工具,软能够更好地促进试验性尝试、共同协作和政策柔性,帮助我们检验各种政策,加快决议的达成,但是它永远不能为现代社会提供一个稳定基础。软既不与法治相契和,也不为宪政秩序奠定基础。我们要么将软化,要么摒弃它。

  • 标签: 软法 《稳定与增长公约》 开放协调机制 硬法化 治道变革
  • 简介:输入软件混淆搜索结果行为作为互联网领域出现的一种新型不正当竞争行为,具有隐蔽性强、损害后果严重、维权成本高、违法成本低的特征。该行为的违法性认定可遵循公认的商业道德和'非公益必要不干扰'原则,从主体资格、客观行为、主观过错和侵害客体四个方面进行违法性认定:首先,输入软件及搜索引擎经营者均属于反不正当竞争法意义上的适格主体,二者因存在共同的利益而具有竞争关系;其次,输入软件混淆搜索结果的技术具有创新性但不具备中立性,不正当地获取竞争利益,损害搜索引擎经营者的合法竞争利益;再次,该行为不符合用户的使用习惯及心理预期,侵害了用户的知情权和选择权;最后,输入软件通过'搭便车'的方式劫持搜索引擎用户流量,不仅损害了诚实经营者的合法利益、用户的合法权利,还破坏了互联网市场的正常竞争秩序。在认定该行为构成不正当竞争行为的基础上,再从民事、行政、刑事三个角度全方面探讨其法律责任,以期达到有效规制该类行为,维护互联网市场正常竞争秩序的效果。

  • 标签: 输入法软件 混淆搜索结果 不正当竞争 违法性
  • 简介:中国经济得以发韧并勃兴的根本,乃在于其契合了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经济发展对于法律调整的强烈需求。经济的回应性、建构性、经济性和协调性组成的特质系统,使得经济通过发现力、整合力和促进力实现了其在缔造制度竞争力中的驱动性价值。在产权和竞争两个制度板块上的创新代表着完善和强化中国经济法制度竞争力的主要方向。基于公私融合这一时代背景,中国经济在制度竞争的视角下展现出极其重要的价值。

  • 标签: 制度竞争 中国经济法 公私融合
  • 简介:"两高三部"排除非法证据的新规定出台以后,世人瞩目,学者称赞。该规定因死刑核准权上收最高法院以及赵作海冤案等司法误判所催生,用意明确,有的放矢。如今这一规定已经实施,纸面上的(司法解释是的渊源之一)能否顺利转化为行动中的应当成为人们仔细观察的对象。本文从非法证据排除新规定在规则设置方面的缺失、程序设置方面的不足检讨了该规则在实施中存在的障碍,认为如果不认真加以贯彻、执行,那么现行司法体制使司法权制约行政权的功能虚置、性善论的人性取向使侦查违法行为容易过关、排除非法证据规定可能促使刑讯手法隐秘化、被告人拥有律师的有效辩护被忽视等因素有可能使排除非法证据新规定无法发挥实效。

  • 标签: 非法证据 排除规则 纸面上的法 行动中的法
  • 简介:高空坠物法律规制的核心问题是在抛掷人不明的情况下如何处理保护受害人利益和维护居住人自由之间的关系。罗马上的抛掷或倒泼之诉,将受害人利益视为公共利益,让居住人承担了一种不要求其过错的客观责任。由于时代背景的变迁、过错责任的坚持以及私法与公法的划分等原因,后世绝大多数大陆法系国家的民法典中都没有做出类似于罗马的规定,只有少数沿袭了其相关规定,我国《侵权责任》第87条也是属于此等少数派。通览我国学者从各个视角的分析论证可知,我国高空坠物的法律规定过于偏向利益保护,极大压制了行为自由,其正当性、合理性和实效性都值得反思。鉴于此条已为成文的立法,现在唯一的办法是尽量在适用地点、对象、方式等方面限缩其消极影响,一定程度软化其规定,而最终的解决办法是在将来的修中删除之,并加强其相关的配套制度的建设。

  • 标签: 高空坠物 抛掷或倒泼之诉 利益保护 行为自由
  • 简介:国际所调整的利益关系中,有国家利益、国家之间的共同利益和全人类的共同利益,但居于本质属性地位的是国家之间的共同利益和全人类的共同利益.国际的共同利益性对国际(学)诸方面会产生比较深远的影响,特别是对国际与国内法相互关系的理论迷局的破解具有重要意义.

  • 标签: 国际法 国家利益 共同利益
  • 简介:保护公民平等就业的合法权益,是维护人权的基本要求。有效保护劳动者在就业中不受歧视,是世界各国都共同关注的重要问题。正是从这个角度出发,国际社会通过了一系列的公约,各国也分别建立了相应的法律制度。其中有很多先进的经验值得借鉴,在评析英、美、加拿大、日本等国的法律制度的基础上,对比我国的现状,提出一些措施,以健全我国相应的法制,更充分地保证我国公民平等的就业机会和权利。

  • 标签: 平等就业 就业歧视 平等
  • 简介:<正>引言《德国保险合同》诞生于1908年,有着逾百年的历史。起初的立法者非常看重保险公司的一般保险条款(格式条款)。当时消费者是不能参与制定一般保险条款的。而且有些条款规定过于严格,致使投保人承受很多不公正。尽管当时在部分条款中也出现了强制性和半强制性条款,但是1908年的保险合同保护重点仍在于保险人。

  • 标签: 保险合同法 消费者保护 合同法总则 保险条款 保险事故 告知义务
  • 简介:在我国现行法律体系中,调整婚姻法律关系仅有统一的《婚姻》等法律,并不能完全适应不同地区或者不同民族的现实需要。特别是在少数民族聚居地区,少数民族的婚姻习惯不论在内容上还是在解决纠纷方式上,都与现行《婚姻》之间存在诸多冲突。文章从司法实践中遇到的现实问题与最具代表性的少数民族婚姻习惯等相关内容入手,对哈萨克传统婚姻习惯与现行《婚姻》之间进行细致的比较,试图为如何解决二者之间的矛盾与冲突、少数民族婚姻习惯如何对现行作出变通或补充规定、以及两者以何种方式在二元结构中彼此融合等问题提供合理建议。

  • 标签: 少数民族婚姻 婚姻习惯法 国家制定法 融合
  • 简介:《侵权责任》第2条采取例示性的立法技术规定了该的保护范围,同时又保持一定的开放性。但该条并未对较为成熟的权利完全列举,所列举的权利位阶不同、结构失衡,债权是否属于本条所涵盖的民事权益不明,益所指也有待类型化。在制定民法典时,应修正这些不足。在立法论上,应重视故意与过失的不同,坚持权益区分保护的做法:以类型思维为方法论基础,以权益的性质和价值、过错、行为违法性、损害和因果关系为类型的要素,构建故意侵权与过失侵权二元并立、过失侵权五类并存的体系。这样的体系可以消除既有立法的不足,实现对《德国民法典》的取长补短以及侵权的现代化。

  • 标签: 侵权法 保护范围 类型 法益区分保护
  • 简介:完善婚姻家庭的法律是国家法制建设的重要方面,也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基础。我们应以与时俱进的精神,审视婚姻家庭的现状、存在问题以及应采取对策,不断探索、寻求解决问题的途径,使婚姻家庭法律更具有科学性、系统性和前瞻性。

  • 标签: 社会变革 修改 完善 婚姻法
  • 简介:在以罗马为基础的大陆法系传统中,关于土地归属的法律规定对俄罗斯产生了一定的影响。分析在罗马以及中世纪中土地归属法律规定的复杂性,并且就资产阶级法典化过程中,通过个人所有权和他物权体系的构建,对土地归属问题复杂性的简化需要加以说明。此外,大陆法系传统概念在苏联时期俄罗斯中所遭受的阻力,而所有权结构在俄罗斯联邦新民法典和土地法典中的扩张也值得重视。

  • 标签: 大陆法系 土地归属 罗马法 俄罗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