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我所是1983年经司法部批准成立的专门从事对外经济贸易法律事务的大型律师事务所。1993年3月22日,我所经司法部、中国证券管理监督委员会批准,首批取得了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的团体资格。有三名律师获得司法部、中国证券管理监督委员会授予的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的个人资格。我所在取得从事证券法律业务资格的一年多来,先后共为广东佛山照明、广东顺德美的、广东鹤山美雅、广东电力、广东顺德万家乐集团公司等8家股份公司的公众股票发行上市;为新会涤纶等8家公司的法人股上市流通;为广州白云山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东方宾馆股份有限公司等3个主承销商和广东国际信托投资公司、广东华侨信托投资公司等3家基金机构的基金发行提供了法律服
简介:《中国法律》是中国司法部在香港的窗口机构——中国法律服务(香港)有限公司创办的一本中英文对照、向海内外法律界人士和投资者、工商业者介轺中国立法、司法、法律服务及其他法律查讯的权威刊物。主要内容:报导中国政治、法律界重大新闻及中国重要法律、法规的制定与修改;介绍海外对中国投资、创业、贸易、税务等方面的法律资讯;刊登立法工作者、权威学者对中国最新法律法规的评介;
简介:原告:斯达迪船务有限公司(STUDIOSHIP-PINGCOMPANYLTD.)。住所地:塞浦路斯拿骚市潘太列得斯大街(PENTELIDESSTREET,NICOSIA,CYPRUS.)。法定代表人:飞利泼斯·菲利浦,该公司董事、经理。委托代理人:陈发银,上海市华联律师事务所律师。委托代理人:孙亚峰,上海市东华律师事务所律师。
简介:目次一、案例梳理(一)基本案情(二)争点(三)裁判结果及裁判理由二、案例评析(一)本案判决思路(二)现行法律、学说状况(三)本案公布之前的案例状况(四)本案参考效力范围(五)本案判决遗留的问题一、案例梳理(一)基本案情1999年7月20日,武侯国土局、四川港招公司、招商局公司三方共同签订《债务关系转移合同》约定:招商局公司欠武侯国土局土地征用费21833446.50元债务全部由四川港招公司承担。此后,四川港招公司未履行付款义务,法院已生效判决要求四川港招公司支付相应的款项,并同时认定因成都港招公司未按规定将注册资本金注入四川港招公司,应承担投资不实的责任。2006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