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我国和韩国的刑法在法人犯罪的处罚上都采用双罚制,即既处罚法人组织体(处以罚金刑)又处罚法人的直接责任人员(处以自由刑或罚金刑)。双罚制虽然在两国的法律中反映出一些明显的共同特征,但是由于两国刑法对法人犯罪的承认度上存在较大的差异,导致双罚制在责任依据、结构模式、处罚内容方面体现出各自不同的特征。在韩国,“两罚规定”中对直接责任人员一律处以与自然人犯罪相同的自由刑和罚金刑,而且“两罚规定”对法人组织体和直接责任人员规定判处的罚金刑都是限额罚金刑,尤其是在食品卫生法、建筑法等重要的经济法领域对法人组织体判处独立且高于直接责任人员的罚金,以此来提高对处罚法人犯罪的综合效果,进而达到预防与遏制法人犯罪的目的。因而韩国双罚制的具体内容对我国具有较大的借鉴意义。
简介:摘要:本文研究混合所有制资产管理公司的利润管理与企业伦理之间的关系,基于相关理论基础,分析了混合所有制公司、利润管理和企业伦理的理论内涵以及混合所有制公司的特点及其对利润管理可能带来的影响,以及面临的主要挑战,探讨了利润管理与企业伦理之间的关系和利润管理可能与企业伦理之间的冲突和矛盾,提出了维护企业伦理的利润管理策略,旨在确保利润管理在遵循伦理原则的前提下进行。希望本文的研究能够对混合所有制资产管理公司的利润管理提升有一定的参考作用。